年終獎是不是沒有計入工資
春節臨近,大部分勞動者都在期盼單位發放年終獎,那年終獎是怎么發放的?有計入工資的嗎?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年終獎是否有計入工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終獎是否有計入工資
年終獎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以及下一年度的發展規劃,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可以包括年終加薪、年底雙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等。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7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2條規定:“關于獎金的范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年終獎扣稅是否扣稅
國稅發[2005]9號文件基本規定是:“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這里我們以一個示例進行計算演示:
小王在2013年12月工資6000元,同時領到2013年的年終獎20000元,當月所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下:
1)當月工資個人所得稅=(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終獎個人所得稅=20000*10%-105=1895元
當月個人所得稅總額=145+1895=2040元
由于單位發放給員工的年終獎形式不同,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也不盡相同。
年終獎的法律定位
依據1990年國家統計局制定頒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規定,工資總額由六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另據第7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2條第1項規定,關于獎金的范圍: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可見,年終獎屬于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屬于獎金中的“其他獎金”。
我國現有的《勞動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中沒有關于年終獎的規定,發放與否以及發放的具體金額都由公司自行決定,法律并不強制公司必須發放年終獎以及發放的具體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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