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教育政策
2017年,國家在教育領域將有很大的變革。對于教育方面有哪些新出臺的教育政策值得關注的地方。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最新教育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教育改革政策:高考改革
——焦點1:一考定終身是否被打破?
2014年發布的意見指出,當前招考制度下,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新高考”之下,學生的高考成績由“兩依據一參考”構成:“兩依據”指統考和學業水平考試;“一參考”即綜合素質評價。
今年浙江考生迎來全新的“3+3”高考模式:必考科目語數外3科統考,外語可考兩次,自選3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學業水平考試可一年兩考。目前已公布高考新方案的省區市,也大多采用這一模式。
擁有多次考試機會讓考生輕裝上陣。浙江考生小新說,他3門選考課程分別為物理、化學和地理。高二時已經都考了一遍,成績還不錯。高三時又考了一次物理和地理,心態比第一次放松很多。考生小王的選考課程是歷史、化學、政治。他說,高二時三門考試成績都很不錯,有一門滿分。高三再考,只是想試試能不能做得更好。
——焦點2:學生選擇性是否增加?
上海、浙江兩地“3+3”新高考方案取消文理分科,打破傳統文科考“史地政”、理科考“物化生”的模式,考生可根據興趣和特長,從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任選3科成績計入高考總成績。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數據,浙江省選擇傳統理科的學生由60%下降到17%,選擇傳統文科的由40%下降到10%,更多學生交叉選擇三門選考科目。
記者采訪發現,越是學科傾向明顯或越早進行職業規劃的學生,就能越好地運用選擇權。反之,如果學生不知道自己的興趣所在,在選擇考試科目時則容易困擾。比如,高考報名前,還有部分學生要求更改選考科目,有的甚至已經多次修改。
杭州市長河高級中學教師楊春林說,從教近20年,他發現有的學生掌握知識能力表現優秀,但對未來職業、人生卻沒有起碼的思考和規劃。新的錄取方式,倒逼考生和家長提早關注這些問題。為此,學校已開設職業生涯規劃課程,對學生進行指導。
要真正滿足學生的選擇權,還必須在教學上進行相應改革。從上海、浙江的情況來看,雖然有些學校在教學管理上存在一定困難,但選課制、走班教學、分層教學、分組學習已成為新常態。
上海市格致中學今年有8個班級300多名同學參加高考,教研室主任何剛告訴記者,高一一結束,除了語數外在原來的行政班級上課外,學生們就進入了走班制適應期。學校根據不同科目組合設立了10余個走班班級,并根據學生需求定時調整,開辟特定的走班教室,門口貼有課表。學校還特設了副班主任,加強對負責走班教學教師的聯絡溝通。
在這個過程中,一些學校難免出現了某類教師短缺、某類教師過剩的問題。經過不斷摸索,滬浙探索出教師“跨級”“跨校”走班,以及大走班、中走班和小走班的分層教學模式。
——焦點3:錄取模式有何變化?
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北京師范大學原校長鐘秉林說,“新高考”改革的兩個基本價值取向,是尊重學生選擇權和擴大高校招生錄取自主權。改革的最終方向,是實現高校和考生之間的雙向選擇。
浙江的“新高考”方案,采用“專業+學校”的錄取模式,普通類高考考生可填報80個專業平行志愿。今年上海本科批次的志愿填報及投檔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高校根據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形成若干個“院校專業組”,一個“院校專業組”包括數量不等的專業。因此,本科普通批次志愿填報數量,由往年的最多可以填報10個“院校”志愿,改為最多可以填報24個“院校專業組”志愿。
復旦大學校長助理、招辦主任丁光宏說,如果一個學生全面發展、對多個專業有興趣,就會期待高校能提供整體教育資源,那么,他可以按照“甲校+A專業”“甲校+B專業”的方式填報,增加考入該校的幾率;如果一個學生已經想好了專業和職業發展方向,更傾向于專業主導志愿,他就可以按照“甲校+A專業”“乙校+A專業”的方式填報,增加考入某專業的幾率。
杭州師范大學校長杜衛說,在新方案中,志愿填報時專業優先,同一專業生源的競爭將成為高校面臨的挑戰。現在各高校專業的雷同度很高,比如,幾乎所有高校都在辦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水平參差不齊。今后,一些學校的專業如果沒有突出優勢,將逐步被淘汰,這對高校的學科均衡發展是有利的。
——焦點4:招生取向發生哪些變化?
在很多高校教師看來,“新高考”最大的亮點之一,就是高校招生將參考學生在高中階段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上海紐約大學中方招辦主任周鴻說,對一個學生的終身發展而言,除了學習能力和知識水平外,志向、抱負、興趣、素養等個性化因素更為重要。縱觀世界一流大學的招生,基本上都堅持一個理念:既要求學生有優異的學業成績,又要求學生在社團活動、科技創新、體育競賽等綜合素質方面有出色表現。
杭州高級中學校長尚可說,這種招生取向已經撬動了中學育人模式的重構。高考改革釋放出的多元化招生信號,已經倒逼中學關注學生的基本素養,如社團表現、學術創新和體育競技等。
也有一些高校招生老師認為,引入綜合素質評價的方向是對的,但如果不搞量化考試,應如何評價學生,目前中學和高校還在摸索階段。
2017教師工資改革
2017年教師的工資一直備受人們的關注,前有教師編制或取消引得人們對于教師的工資存在質疑。近日,教育部23號發布《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共保障的指標有十五項,其中有一項非常顯眼,那就是要求全縣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規定足額核定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量。
在此次《辦法》中,將“教育質量”作為一個獨立的部分,設計了9項指標,加重了對“質量”評估的權重。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學校管理水平、學生學業質量、綜合素質發展水平。其中包括無過重課業負擔。
7項資源配置指標
《辦法》針對校際資源配置的評估提出了7項指標,重點評估縣域義務教育學校在教師、校舍、儀器設備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時評估這些指標的校際均衡情況。其中,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小學、初中分別達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辦法》要求,每所學校至少6項指標達到上述要求,余項不能低于要求的85%。
15項政府保障程度指標
政府保障程度共15項指標,重點評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職,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的工作成效。
其中,所有小學、初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不足100名學生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名學生核定公用經費;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不低于6000元;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規定足額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
9項教育質量指標
不過,“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的提法并非首創,其實早有法律上的明確規定。從1986年7月1號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到 1994年1月1號實施的《教師法》,都有這項規定。
而在2015年,《義務教育法》最近一次的修訂中,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 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31年過去了,“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再次被隆重抬出來,顯然這項公共政策頒布實施的31年時間,并沒有在所有地區執行到位。
此外,教師職業之間也存在著嚴重分化,相當一部分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工資仍然較低。2013年廣東發布的教育藍皮書顯示,湛江雷州的教師月平均工資僅為1879元,而深圳教師工資最低的鹽田區為10353元,后者是前者的5.5倍。
只有待遇真正提高,教師才會有地位,才會沒有后顧之憂,全身心塑造國家和民族的未來。目光轉向海外,不同國家公立中小學的教師收入怎么樣?與公務員等其他行業相比,一般處于什么水平?教師的工資與一國的教育水平又有著怎樣的關系?
提高農村教師工資待遇,除了國家補助資金支持之外,地方政府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以經濟貧困為由,對教師惡劣的生活環境袖手旁觀,一味地去“等靠要”,乞求國家救濟和社會資助。經濟貧困雖然是事實,但并非是“窮教育苦教師”的借口。如果地方政府把義務教育放在十分重要位置,哪怕經濟再困難,也會有解決的辦法。比如,停建一些樓堂館所,壓縮一些“三公消費”支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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