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
為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近日,瀏陽市出臺《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關于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大家了解多少呢?下文是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歡迎閱讀!
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全文
實施細則
為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我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城鄉教育相對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114號)和《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長沙市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的通知》(長政辦發〔2016〕3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目標
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以建設一支數量足夠、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甘于奉獻、扎根鄉村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為目標,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素質,辦好鄉村學校,幫助鄉村孩子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阻止貧困現象代際傳遞。到2017年,全市鄉村學校教師來源保障有力,“縣管校聘”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教師資源配置改善,教師隊伍素質穩步提升,教師待遇明顯提升。到2020年,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顯著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教師待遇依法得到有效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努力建成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服務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基本原則
師德為首原則。加強師德教育,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問題導向原則。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使用機制、交流機制和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機制。
按需配置原則。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合理配置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不斷優化結構、提升質量、提高待遇。
綜合施策原則。整體推進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體制機制改革,從教育規劃、學校布局、編制配備、條件改善、培養培訓、待遇保障、科學管理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充分發揮城市帶動作用,以城帶鄉促進鄉村教師隊伍水平整體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1. 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將師德教育作為鄉村教師培訓的首要內容,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職前培養、準入、職后培訓和管理的全過程。
2. 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實效性、針對性、創新性。
3. 切實加強鄉村中小學校黨建工作,規范黨組織設置,選優配強黨組織書記,配備必要的黨務干部,適度加大發展鄉村教師黨員的力度。
4. 把師德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5. 嚴格查處師德失范行為,落實教育、宣傳、考核、監督與獎罰相結合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二)有效拓展鄉村教師的補充渠道
1. 根據上級核定的教職工編制數和當年教師減員情況,制定教師招聘計劃和招聘方案,報市相關主管部門核準后組織實施。規范招聘條件和程序,加強聘后教師管理,著力破解結構性矛盾,優先補充緊缺學科教師,為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優秀人才。新招聘教師由市教育局優先安排到鄉村中小學任教,服務期限原則上一般不低于5年,城區學校不能招聘未達到服務年限的鄉村學校教師。
2. 逐步擴大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規模。市教育局協同有關部門根據鄉村學校教師“退員補員”的實際需要和學生數量回升的實際情況,制定好公費定向師范生長期需求計劃和年度培養計劃。我市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重點向邊遠鄉村學校傾斜,確保公費定向師范生畢業后到農村學校任教有編有崗。
3. 鼓勵退休的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對于到鄉村學校支教一年以上的,可以給予每人每年2萬元的補助。
4. 通過調整公費定向師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師公開招聘辦法等方式,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逐步實現男女教師比例相對均衡,滿足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
(三)完善鄉村教師培訓培養制度
1. 進一步完善鄉村教師、校(園)長五年一周期共計360學時的在職培訓。
2. 認真落實上級負責的高中教師全員培訓和初中、小學、幼兒園骨干教師和緊缺學科教師培訓,加大本級為主體責任的區域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全員培訓。
3. 全面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字化課程、城域網等信息技術手段,破解鄉村優質教學資源不足的難題,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同時建立支持學校、教師使用相關設備的激勵機制并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4. “國培計劃”、“省培計劃”培訓指標60%以上支持鄉村教師與校長培訓。加強鄉村學校音、體、美等師資緊缺學科教師培訓。
5. 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采取網絡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升學歷層次。
6. 加強我市名師工作室建設,到2020年建設名師工作室30個,實現學科的全覆蓋。組織特級教師到鄉村學校設立工作站,建成特級教師鄉村學校工作站5個。
7. 依托教師進修學校,整合資源,成立我市教師發展中心,充實師資力量,建立鄉村校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保障經費投入,確保鄉村教師培訓時間和質量。
8. 加大教師培訓經費投入,市本級均按照不低于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職工工資總額(含績效工資)的2%安排培訓經費用于中小學教師、校長的培養和培訓,并逐年提高。農村學校應按不低于其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8%安排教師培訓經費,確保培訓工作的實際需要。
(四)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對鄉村學校編制適當傾斜
1. 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班師比和學生人數,靈活配備相應數量教師。 20人以下的教學點應配備2—4名教師,21—50人的教學點應配備3—5名教師,50人以上的教學點及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教師配備數量根據編制標準適當增加。通過編制傾斜、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
2. 優化農村學校教師隊伍結構,合理配置各學科教師,每所完小以上規模學校各有1名音、體、美和計算機教師。非完全小學通過區域統籌、教師走教、巡回授課、網絡教學的方式確保緊缺學科專業教師的配備,并對此類教師給予相應補貼。有寄宿學生的學校合理增加編外合同制教師用于生活輔導。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管理人員根據晚自習時間長短,按人均不高于20元/小時給予補助,人均最高每月不超過480元,所需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3. 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并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在下次核編前,根據《瀏陽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制人員管理辦法》結合編制標準和學生數,核定每年編外合同制教師聘用數,按編外人員管理辦法安排經費。編制、人社和教育部門,及時擬定每年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劃,確保鄉村學校發展需求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
4. 深化中小學校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市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5. 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1. 加強市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市教育局在2016年出臺《校長教師交流實施方案》,以推動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積極推動校長教師在市內城區學校之間、城區和農村學校之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小學和村小學(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每學年教師交流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比例不低于20%。要重點推動城區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小學、教學點交流輪崗。盡快實現市域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
2. 結合本地實際,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3. 強化城市教師支援鄉村教育工作制度,城市中小學教師評聘中級職務應有1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評聘高級職務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工作經歷,鄉村學校教師評定為特級教師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服務5年后方可流動。
(六)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1. 落實鄉村中小學教師鄉鎮工作補貼,鄉鎮及以下學校在職在崗教師,在農村中小學校(教學點)工作期間,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學校在自然村、村委會或村莊所在地、鄉鎮政府或集鎮所在地三類情況,分別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700元、500元的標準發放鄉村教師鄉鎮工作補貼。我市所屬邊遠鄉鎮的學校,其教師原發放的農村邊遠學校教職工津補貼300萬元繼續保留,待省里統一調整標準時逐步沖抵,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對原邊遠學校教職工津補貼發放標準和范圍作適當調整,以利于整體平衡。
2. 落實校長崗位待遇,對學生人數在200人以內、200人以上的學校校長分別按照每月200元、300元的標準核發校長崗位津貼。提高班主任待遇,按照每月200元的標準核發班主任津貼,經費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3. 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市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的標準。
4. 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劃,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開展走訪、慰問鄉村教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包括大齡未婚鄉村教師婚姻難等問題,實施精準扶貧,重點加大救助特困教師力度。市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為學校捐助資金,用于教師幫扶。要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一次體檢,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擔,列入當年預算。支持市教育基金會、教育工會建立市、鎮兩級聯動救助特困教師機制。
5. 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0年全面完成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問題。
(七)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全面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體制改革,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職稱)系列。嚴格落實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序辦法,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并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適當調整鄉鎮及以下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中級增加5個百分點,高級增加3個百分點,重點用于解決在鄉村學校工作滿20年和30年,目前分別還是初級、中級職稱且符合評審條件和標準的鄉村學校教師。降低鄉村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持有計算機等級證書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結業證書的教師,不再重復參加計算機應用水平培訓與考試。
(八)建立鄉村教師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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